《管廊鍍鋅哈芬槽建筑法》確定了管廊鍍鋅哈芬槽施工許可制度、單位和人員從業(yè)資格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項目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管廊鍍鋅哈芬槽施工現場環(huán)境安全防護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各項制度。
針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的相關措施是:
(1) 建筑管廊鍍鋅哈芬槽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2) 建筑管廊鍍鋅哈芬槽施工企業(y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 管廊鍍鋅哈芬槽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yè) 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4) 管廊鍍鋅哈芬槽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yè)負責。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5) 管廊鍍鋅哈芬槽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yè)為從事危險 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7) 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并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 對安全負責。